唐植桐是个纯粹的吃货,却一脚踩进了缺衣少食的六十年代。顶着工地临时工的身份,他白天收拾杂草灌木,晚上往随身仓库里囤货——那时空停滞的小空间成了他最大的底气。没有系统辅助,没有种植金手指,只有一个能饿死老鼠的仓库和一颗要做"俗人"的心。看他如何在这红火岁月里,从一顿饱饭开始,慢慢攒出自己的滋润小日子。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回到红火岁月做俗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植桐是个纯粹的吃货,却一脚踩进了缺衣少食的六十年代。顶着工地临时工的身份,他白天收拾杂草灌木,晚上往随身仓库里囤货——那时空停滞的小空间成了他最大的底气。没有系统辅助,没有种植金手指,只有一个能饿死老鼠的仓库和一颗要做"俗人"的心。看他如何在这红火岁月里,从一顿饱饭开始,慢慢攒出自己的滋润小日子。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回到红火岁月做俗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植桐这性格太对我胃口了,别的小说主角穿越回去要么想当英雄,要么想搞大事,他就只想做个有吃有喝的俗人。第一章背靠大树发呆那段,把"落寞"和"满足"两种情绪揉在一起,看着工地横幅却想着晚饭吃什么,这种真实感绝了。
有人注意到麻三吗?就是那个给唐植桐递烟的工友。这人物出场虽然短,但"划根火柴点上,甩灭扔掉"这几个动作,把那个年代工人的糙劲儿写活了。而且唐植桐是托了发小福才当上临时工,麻三这种正式工对他什么态度,后面应该会有戏。
重看第一章,发现作者埋了个有趣的细节。唐植桐把杂草灌木装进随身仓库,表面上是偷懒,实际上是在卡bug——那时空停滞的仓库,放进去是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要是存点新鲜野菜或者野味,过几个月拿出来还是新鲜的,这在六十年代简直是神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