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前世累倒在工位上,闭眼那一刻只想回到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回到穿小花袄的林秀儿身边。重生回83年,他扔掉铁饭碗,扛起半自动步枪,带着媳妇进山打猎、挖人参、养猎犬。没有系统加持,全凭一手老猎人的本事和前世眼界,在这白山黑水间过起了宠妻养狗、热气腾腾的悠闲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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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前世累倒在工位上,闭眼那一刻只想回到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回到穿小花袄的林秀儿身边。重生回83年,他扔掉铁饭碗,扛起半自动步枪,带着媳妇进山打猎、挖人参、养猎犬。没有系统加持,全凭一手老猎人的本事和前世眼界,在这白山黑水间过起了宠妻养狗、热气腾腾的悠闲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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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这重生后的状态也太真实了吧,前世累到猝死,这辈子就想抱着林秀儿在深山老林里猫着。看他给秀儿打皮子做袄那段,简直把"宠妻"俩字刻脑门上了,这种细水长流的感情线比那些后宫文舒服多了。
刚看到唐河带着半自动进山那段,作者对83年持枪证的细节考据得挺细啊。还有挖人参时系红绳、喊山礼,这些老把式没点生活经验真写不出来,那个"棒槌"的喊法我爷爷以前也这么叫。
这文的年代感太对味了,唐河重生回来那顿猪肉炖粉条,还有林秀儿腌的酸菜,看得我直流口水。那两只猎犬也超可爱,这种悠闲巡山、养狗、宠媳妇的节奏真舒服,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撕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