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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8章 大文豪VS大文豪


第1108章  大文豪VS大文豪

    「哈。」

    马仕三世闻言跳了出来,准备抓住时间在镜头面前发表些议论。

    「布尔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嗯哼,同样的一幅画,一个人画出来就是优秀的佳作,而换一个人,改一个名字,立刻就是糟糕的画啦?」

    「这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画廊主扭过头睁圆了眼睛看向萨拉,他的眼神里有抑制不住的喜悦情绪要流淌而出。

    「夫人,《油画》杂志难道为这样的观点背书么?」他手插在兜里,扭头看向四周的众人——「大家都听见布尔先生在说什么啦!」

    「双重标准从来都是艺术行业走向虚伪的道德堕落的根源————」

    萨拉没有理会马仕三仕的嚷嚷,但她同样亦没有对亨特·布尔的观点进行任何的附和。老太太皱著眉头望向顾为经的作品。

    她看了一下会儿,想像著亨特·布尔的神情,回忆著亨特·布尔此前的话语。她试图代入到布尔先生的视角里,分析著他到底是如何得出了这样吊诡的结论——

    如果这幅画是由贝多芬画的,那么则是伟大的作品。

    如果这幅画是由顾为经画的,那么,它甚至尚且还不如曾经的那幅《人间喧器》。

    有那么一会几,萨拉看上去触摸到了什么隐隐的有所明悟,最终,头发白的像是盐渍的女人还是放弃了。

    「为什么,布尔,为什么?」

    萨拉再一次的重复道。

    「我还是搞不懂。」她停顿了片刻,然后补充道:「但我猜,你并不是因为,觉得这幅画缺乏创新,才认为它是一幅糟糕的作品。」

    老太太扭头看向后方。

    创新若说是形式的创新,那么那幅《人间喧器》是在这个时代看上去已经显得非常古典,甚至古典到「因循守旧」的印象派作品。它怎么看也不会比身前的这幅《人间喜剧》来的更加有新意。

    若说是精神的创新?

    那什么是精神的创新,更是比较难以界定的东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既然大家都是人,那么七情六欲便有共性。这种最有连结感的共性从来不会因为种族,因为地域而有所改变。爱就是爱,痛就是痛。在欧洲是这样,在亚洲是这样。如果有一天人类移民了织女星系,只要那时的人还是现在通俗意义上的如今的「人」,没办法哒哒哒的变身成一辆有著火焰拉花的平头货运卡车,那么也会是这样。  

    这种感受并不因为他叫作顾为经,还是贝多芬会有任何改变。

    美术书上那些被冠以「伟大」的头衔的艺术家之所以那么伟大,比起是因为他有著超出于人类范畴的灵性体验,大概更有可能的原因,他能把最普通最有共鸣的情感,表现的淋漓尽致。

    即使是贝多芬,他也不会多长一个脑袋。

    伟大的人物依旧有著和你我一样的心。

    总不能因为前人说过了「爱」,后人就不能再说了。也很难说有人写过了讲述失恋的歌,之后世上的每一句歌词,都是前者韵律的反复重复。

    萨拉到也不是非要吹这幅画如何如何,顾为经这幅画确实也谈不上有什么艺术理论或者美学精神的重要突破。那也实在太不客观了。自古以来,绘画就和音乐有很强的关联性,把一幅交响乐变成图画也不是顾为经独创的概念。

    都不用说把交响乐变成图画这件事不算新奇。

    概念再细分一点,把贝多芬的音乐用油画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件事儿有前人就曾干过。甚至地点就在维也纳。小顾同学的老前辈,另外一位受过伊莲娜家族赞助的画家克里姆特,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02年,就搞过大型壁画《贝多芬的饰带》。

    搞不好当年小克同学也和小顾同学一样,在中央咖啡里吨吨吨灌了两壶咖啡,听著唱片机里贝多芬铛铛铛的音乐,把咖啡壶一摔,高喊「Maketheart

    greatagain!」,然后就转头冲出大门画画去了。

    顾为经玩这个,顶多顶多也就算是个朝花夕拾,故事新编。但起码,顾为经做的不差。

    萨拉对《人间喜剧No.3》的评价,本来也不是什么会引起艺术界审美变革的惊世之作,她的评价就是眼前的这就是一幅更好的,更成熟的《人间喧嚣》。

    她说这是一幅很棒的作品。

    它表现的很好,画的很棒,把所有画家想要表达的情感全都表达了出来,而且挑不出来什么错漏之处。既然一幅画做到了这点,那么无论是以广泛性的标准,还是以顾为经自己的标准,它都该是一幅「很棒的画」。

    也许,亨特·布尔这样的疯子看一幅画的好坏到底是什么标准,从来都没有人摸的清楚。退一万步说,要是亨特·布尔就是要搞双标,就是要狠狠的踩顾为经的脸,就是觉得顾为经没能力画出好的作品,所有签著顾为经名字的作品都是狗屎。

    萨拉都能理解。

    傻冒不傻冒是一码事,最起码,他自己的理论前后是完全统一的。

    可亨特·布尔把顾为经前一幅作品捧到了天上去,却在顾为经后一幅作品,那幅更好的「《人间喧嚣》ProPlusU川tra」面前哀婉叹息,而且看上去都是发自真情实感——萨拉确实很难理论。

    这不是双标。

    这不是偏见。

    要真找个名字来概括猫王先生的反应的话——老太太认真的想了想,她觉得那应该是一个医学名词,叫做精神分裂。

    「以前的顾为经明明能够画出好的作品,他却选择了退缩与绥靖。一个明明知道「现实」的人,却在那里画著些非常可笑的画。这是一种人格上的坠落。这就好比人的屁股里拉出了狗屎来。」

    亨特·布尔面不改色的说的极为低素质的粗俗发言。

    「这让人不屑,这让人看不起。」

    「所以————我的评价是,那些是狗屎一般的作品。」

    「人格上的坠落?」萨拉想了想,她伸出手,比做了三个高低的阶梯一」就像佛洛伊德学派的人格模型。」

    「超我,自我与本我?」

    亨特·布尔摇摇头,他也向萨拉一样,伸出了手,比做了三个由高到低的阶梯。

    「英雄!」

    布尔先生的手指放在最高的位置。

    然后他又把手往下挪了一点。

    「人!」

    最后,他又把手挪到了最下方的位置。

    「臭狗屎!」

    英雄、人、臭狗屎—男人给出了来自亨特·布尔学派的精妙发言。

    「而现在一顾为经真的很努力了,他发自内心真心实意的画著画,他想要画出自己所能画出的最好的作品,甚至————他尝试著画出比自己所能画出的最好的作品,还要更好的作品。」

    「就在这个时候,就不应该嘲讽他了。」

    「当一个人想要成为曾经的英雄,当一个人努力的在从骨子里榨取出力量来,可他还是只搞出了可笑的画。」

    「那么,就说明他是个白痴。」

    「一个人在那里拉狗屎,这是让人不屑的事情。可一个人是白痴,那就只是让人感到同情————尤其是————他是顾为经,那就让人感到无比的悲哀了。」

    亨特·布尔的眉头也随著语气,一同低沉,向是成为了一个「囧」字。

    「一派胡言!」马仕三世急了。「你根本就不是来认真的欣赏作品的,亨特·布尔,我知道你对顾为经有偏见——」

    亨特·布尔根本就不理对方。

    「那可是顾为经啊!」

    亨特·布尔喃喃自语,萨拉说的对,他对顾为经有那么大的意见,就是因为他曾经被顾为经所吸引。

    一个曾经勇敢的人在温柔乡里拉著狗屎,这固然是让人轻蔑的。可一个曾经的英雄变成了白痴,这怎么能不让人感到绝望呢?

    「十八岁时,他是那么有勇气的一个人,现在。」亨特·布尔伸出一根手指,现在,他终于转过了头,看向了马仕三世。亨特·布尔的手指跟随著他的视线一起偏移,最后,停在了画廊主的鼻子上。

    「他变得和这路人一样了。」

    布尔先生对著萨拉说道。

    「他成为了一个白痴。」

    马仕三世被噎了个半死—一—唉,你这个人好没有素质,都是这么有身份的人啦,怎么能当众指著鼻子骂野街呢—他的脸上出现了愤怒的神情。

    「我不是在骂人。」

    「白痴,白痴,白痴。」亨特·布尔喃喃自语,「白痴不是羞辱人的词汇,它只是一种————非常经典的艺术形象,哪里会没有白痴呢,每个伟大的作品里都有白痴。」

    「你说—他会是梅诗金公爵一样的人?」萨拉说出了那个文艺史上最著名的白痴,来自伟大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那本书的名字就叫做《白痴》。

    「不。」

    亨特·布尔摇摇头。

    「恰恰相反,我说的是————原本,他是梅诗金公爵那样的人,现在,他则成为了加尼亚一样的人。」

    《白痴》是陀氏笔下最好读的作品,剧情本身并不复杂,在远方疗养的梅诗金公爵回到了莫斯科,在火车上他听到了一个故事,一名出身贵族的绝色美女娜斯塔霞从小被富豪托茨基包养,饱受折磨,后来,托次基为了解决这个麻烦,决定掏一大笔钱,让卑鄙无耻的加尼亚娶了自己的「情妇」娜斯塔霞。

    整个故事就是围绕著火车上这个这传言展开的。

    书名所谓的「白痴」指的就是主人公梅诗金公爵,顾名思义,他就是一个白痴,从小就患有一种治不好的精神疾病,类似于羊癫风、舞蹈症以及癫痫的混合体。

    然而。

    实际上,梅诗金这个角色,却是一个绝对美好的角色,拥有圣徒一般真挚的心。这个角色一般认为,源于整个沙皇俄国东正教文化里的经典「圣愚」传统,一个看上去是白痴的圣贤。像是那个著名的妖僧拉斯普汀,一个典型的文盲农夫,能成为沙皇的秘友,皇后的导师与精神支柱,上流宴会的座上宾,也完全是因为这样的传统。

    至今,都还有人认为他是圣人。

    而在陀氏的笔下,梅诗金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圣人了。而加尼亚,则完全是他的对照组。

    一个是看上去向白痴一样的圣人。

    一个是看上去向圣人一样的白痴。

    第一部《白痴》的故事里,每个角色似乎都有可爱可悯之处,真正小丑的就是这个加尼亚。他是绝色美人娜斯塔霞的未婚夫,他曾经有机会娶到将军的体面女儿阿格拉娅。可所有人最后都瞧不起他,鄙夷他。

    大家都不把他当人看。

    大家都把他当成小丑一样戏弄。

    大家都爱梅诗金公爵,而正如小说的介绍那样,提到加尼亚——则是「卑鄙无耻的加尼亚」。

    但这件事情最让人感到叹息的是,卑鄙无耻的加尼亚也不是那种纯粹的坏人,也不是那种纯粹的白痴。

    陀氏笔下更接近真正的坏人是那个包养情妇的托茨基。陀氏笔下更接近真正的白痴的可能是那个将军。但这两人一情妇跟他闹,托茨基就干脆找个好人家把她嫁了,还双手奉上价值十万卢布的嫁妆。而将军总是在哪里吹各种各样的牛皮,然后又立刻被人揭穿—一在行文里,你偶尔会觉得这两人还挺「可爱」的。

    唯有加尼亚。

    他出生在没落的家庭,希望靠著婚姻拼命的往上爬,希望能够带领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他年轻,他英俊,他有才华,他精明能干。

    他在社会里不停的来回挣扎。

    他既有强烈的自尊,又有强烈的自卑,他既向往体面的生活,又无法割舍对于美好精神的向往。他既把家人,把妹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又在某些时刻,抑制不住会对家人感到强烈的关心。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经典的人物形象,很有法国式的气息。翻看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读一读,横过来,竖过去。既精明又痛苦,既充满厌弃,又要跑去拿著家里仅剩的钱,定做一身礼服和伯爵小姐姐跳舞,最重要的是————准备靠和富婆结婚,逆天改命。

    一大堆主角都是这个模子刻出来。

    这完全是一个绝对标准巴氏的法国主人公。

    也不差,俄国本来就受法国文化的强烈影响,甚至陀氏整部作品里,所有的宴会沙龙里,所有的上流人家们都是在不停的说法语。

    但巴尔扎克和陀斯妥耶夫斯基,大文豪巴氏和大文豪陀氏,《人间喜剧》以及《白痴》——两人都是世界上最顶级的创作者,两个人都写出了世界上最著名的作品。

    但是这却是命运的两种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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